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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欢客栈


­(一)

      八卦城的南边有家叫旧欢的客栈,女老板人称红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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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靠着进城的路,客栈里南来北往的人忒多。寻常百姓都有家可回,因此客栈里最多的还是江湖人士。恰巧,红娘也是。什么是江湖人士?店里的小二曾问老板。红娘想了想,没有感情着落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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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门外日光和煦,空气清新怡人。红娘拨着算盘,看了看外面,撩了下头发,又低下头:“好天气。”小二用抹布使劲扇着桌面。时辰还早,店里人少。靠北边窗户坐着位蓝衣束发男子,桌上一壶酒三碟小菜,手边一把剑。他打量着周围的桌子,眼神闪着张扬。正中间的桌上也有把剑,黑衣男人喝着粥,浑身透露着侵略的气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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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经意间,黑衣男人拿着筷子的手一斜,筷子飞出去一根,到了蓝衣人眼前。蓝色剑影一晃,筷子又转了个弯直直下坠。空气中的气流变得不稳定起来。“哗啦”一声,黑衣人的桌子裂成了两半,他的人却仍在板凳上,直直滑离了桌前,头也不抬。“老板……”小二抱怨,“我没法擦桌子了。”“等等擦,”红娘抬头看了眼,“英雄山庄少庄主浪天涯,”顿了顿,声音放低了些,“年轻气盛呢。”小二倒是见怪不怪的样子,照旧干自己的活去了。原来他的名字就叫小二,难怪红娘也叫他小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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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父,”红娘唤了声,黑衣男子点了点头表示听到,“打坏的桌子钱算你账上。”眼角抽搐了下,黑衣男子还是点了点头。“小沅子,你初来乍到,赔钱就算了,再有下次你就和师父一起给双份了……”“女人,你还是那么爱钱!”清脆的女声响起,打断了某老板娘的抢钱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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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噻,”红娘脸上荡开了笑容,“女人,跟你爱爱玩得开心不?”“废话。”刚踏进屋就嚷嚷的女人着浅紫色裙裳,衣袖翩翩。同行的男子穿深紫色长袍,宠溺地揽着身边女子的腰,脸上挂着温和的笑容,对红娘说,“虫子,好久不见。”二人的到来明亮了整个厅堂,刚才剑拔弩张的二人则彻底被忽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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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男人,拐了我女人不说,还带她乱跑,害我一个人无聊,找抽呢你。”红娘走出了柜台,跑到那紫色衣裳女人面前,一把抱住了她,挑衅地对着深紫色长袍男人挤眉弄眼。“也,”女人一把推开红娘,一脸嫌弃的样子,笑容却是没变,“一回来就恶心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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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啧啧啧,伤心了我。”红娘眼泪欲滴的样子,“嫁了人就翻脸了,想当初他不在你身边的时候我是怎么陪你的,如今……伤心啊!难过啊!我不活啦!”还一边泣诉一边抹了抹眼。整个厅里的人都受不了地摇了摇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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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幻紫双侣?”浪天涯忍不住插声。“也,你认得我们?”紫衣女子转向他,又转回来问红娘,“他谁啊?”“英雄山庄的少庄主浪天涯啦!小沅子,你猜对了哦,小缨,紫函。”紫函笑着略点了点头示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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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就是那个到处下战贴的浪天涯啊!几岁啊,是你喜欢的类型吧?”男人们一阵沉默,并在瞬间统一了想法:女人果然是奇怪的动物。“不是啊,18了吧”“你……”天涯的眼角使劲抽搐,“红娘……”咬牙切齿的声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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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板娘,你让紫函公子和夫人坐下说话吧。”小二终于开口提醒。“对的嘎,”红娘看了看从进屋到现在一直保持站姿的二人,“坐下吧。小二,去端点粥来!”“只请喝稀饭?小气。”天涯鬼哼哼了两声。红娘白了他一眼,“桌子你给钱了。”又转到黑衣男子那面,“师父,都没碗了还拿一支筷子干吗。”“哈,男人婆!”小缨快活地对着黑衣男子喊了声。那黑衣男子把剩下的筷子扔地上,哼了句:“猪!”“你死去!”斗嘴来斗嘴去,最后三个人坐一桌子开始喝粥。再到后来,不甘寂寞的另外三人也坐上了桌。于是厅堂里只剩下喝稀饭的声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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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正当大伙儿喝粥喝得不亦乐乎的时候,“啪”一声,小二面前的稀饭碗里插了根小旗子,白底儿红画,一小人披着红披风,右手朝向上前方左手朝向后下方,右脚脚尖点地左脚下跪,圆圆的脸,头上三根毛,眼睛小嘴儿都笑眯成了逢,得意的样子让人咬牙切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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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实有人在咬牙切齿,看着缓缓倒在碗里被稀饭淹没的小旗,小二的面部开始抽筋。“哇噻,”红娘乐死了,“好可爱的小超人!”“嗖嗖嗖!”小二身子一缩,缩到了桌子底下,而原属于他的位置上插了些铜板,刚好摆成了叉叉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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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浪天涯和伤情,即黑衣男子一同翻身,双剑出鞘,目标同时攻向东边的屋梁,却同时扑空,梁上早已没人。略顿了下,两剑又默契地同时往中,架在一起——刷刷刷,开打了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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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边打得不可开交,那边吃得也不亦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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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这稀饭好喝耶。”小缨吃了二碗,眼睛还贼贼地往稀饭桶里盯。“你运气好,今天初三,刚好是吃皮蛋瘦肉粥的日子。”红娘懒洋洋地说。“给我留两碗。”桌下传来小二闷闷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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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怪了,你得罪明教的啦?不然侨古怎么老想杀你?”小缨弯下腰去好奇地问。“老大爱上他了。”又是红娘懒洋洋的声音。“你就跟你老大鬼混,迟早混成他那样!”伴随着咬牙的声音,小二左右张望着,慢慢从桌子底下钻了出来。“我喜欢明教哦!”“女人,侨古和小二有什么仇呢?”“嘿嘿,说来话长,”“你别听她胡说!”小二一把抢过红娘手里的饭瓢,把粥桶拖到自己面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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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了个白眼,红娘决定不再吃粥了,转过身津津乐道起小二和侨古的前尘往事。话说小二当年丰神俊秀、貌比潘安,又学楚留香处处留情,因此惹了不少风流债。而接下来的事情就不小心落了俗套了,小二调戏了一时兴起扮演花旦的明教掌门、江湖上号称四大皆空的侨古,事后发现真相小二恼羞成怒,多次对侨古出言不逊,明教老大一火:你个小混蛋,是你调戏我还骂我?于是千里追杀的戏剧开始上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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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教,一听名字就不是好门派,用白道的话来说就是黑道,用黑道的话来说就是黑道老大。其实明教说黑也不黑,因为教众加掌门一共就四人,人不多能搞个啥出来啊。再说了,明教里面打架的只有掌门和一鬼护法,而且他们的爱好或者说是战略是偷袭。虽然红娘也是明教的一分子,但身份都是比较隐秘的,一般人还不知道。这样的黑道老大里的老大,侨古当着也不容易的,门派的知名度只有靠他一人来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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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老大也辛苦呢。”红娘叹了口气,“为了保持明教的知名度,他费了不少心思。这年头,搞一个黑帮也不容易的。”“那到底是为了提升知名度还是报调戏之仇?”“二者都有咯。”“真是造孽。”小缨把同情的目光投向小二。后者埋头奋力喝着粥,决定化悲痛为食量。自己喝自己的粥,让女人们说去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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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红娘和小缨一边嗑着瓜子,一边摆着龙门阵。突然门口传来一阵喧哗,两人目光同时落在大门。只见门口一阵金光闪闪中,走出一个身穿大红袍、头戴乌纱帽、腰系黑腰带、满面笑容的老男人。“啊,财神。女人,你发达了!”跟随其后的是两名貌美如花的神仙姐姐,左边深蓝色轻衫仙子浅笑盈盈,右边鹅黄色轻纱仙子面无表情。两名神仙姐姐一出现,立即吸引了在场所有人的目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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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年头,财神越混越好,走哪儿都带女保镖。”“是哦,还是俩漂亮女保镖。”两女人一唱一合的。“小三,不请我坐坐?”财神走到两女人的桌子前,笑容可掬地问,“小缨度蜜月回来啦?”又转过头对着小缨,依旧满面笑容地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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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哥,不是我洗涮你,你再穿成这样铁定没得混了。走哪儿都搞那么亮闪闪的,怕强盗看不见你啊。”红娘终于起身招呼“财神”,“姐姐,跟着八哥混不容易啊,我同情你。”这是对蓝衣女子说的。“那边,看看,有人对你流口水啦小美女。”这话是对黄衣女子说的,边说还边朝向浪天涯方向努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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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三,这你就不懂了。”财神换了慢条斯理的口气,“这是官服,我不穿官服,怎么会有人知道我是太守?没人知道我是太守,我怎么维护这座城的治安?维护不了这座城的治安,我对得起你们吗?”原来这财神就是八卦城最大大不过猫老大的老大:九重天太守。九重天是其代号,八卦城百姓送给他的尊称,因为其比青天大老爷还青天,所以就称之为“九重天”,而他真实的名字叫涂巴哥。这可是个秘密哦,知道的人没几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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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太守哦,大家都以为你是财神爷。”小缨插嘴,红娘跟着接嘴:“行啊八哥,你要维护治安我没意见的,但你可以换个发型不?做官的这年头流行梳双髻,你不学好地乱跟潮流,单髻梳得好好的换了个双髻,咋看咋像小孩脑袋大身体的财神。再说了,”瞟一眼站立在财神背后的两少女,“衣服发型抢眼不说,还老带着年轻漂亮的女徒弟到处乱逛,不是我说你啊八哥,人家会误会你老牛吃嫩草的。我说的可是实话,我是为了你好嘛,你要不是我八哥我还不给你说这些呢。”被抢白的九九脸上还维持着微笑,只有其体下的板凳脚弯曲的程度暴露出了本人的真实情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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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见过我这么憨厚的财神吗?”九九转过头对着小缨努力笑着,而小缨突然发现这位财神的笑容变得有些扭曲,正想说话时,“啪”地一声,八卦城最大大不过猫老大的九重天太守的脑袋挨了其爱徒莫邪潇潇即蓝衣仙女一板子,并被附赠了句忠顾:“低调,一定要低调!”九九敛了笑容,表情有点委屈,眼神控诉着:我是你师父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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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这一幕,大伙都见怪不怪了,各自喝茶的喝茶,聊天的聊天,洗涮人的洗涮人。“九九,你确实憨得很,但没看出来你厚道。”小缨终于能接话了。“哪会不厚。”红娘的眼神上下打量了一圈九九的身材。小缨跟着看了下九九的身材:“呃,也是,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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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姐,”红娘亲热地拉着莫邪潇潇的手坐下,“八哥在你的调教下越来越有长进了也。”又待招呼黄衣女子即九九的另一名爱徒穆蓉洋的时候,发现她已跟浪天涯交谈起来。红娘再看向九九的脸,果然,其脸上忿忿不平的神色貌似浪天涯在调戏自己的老婆一样。“也,八哥对他徒弟的感情都变扭曲了,你看他那什么表情。”“啪!”某太守脑袋又挨了一板子:“注意自己的身份和形象!”潇潇的板子从来不留情,打了那么久,也打出经验来了,掌握的力度刚刚合适,发出的声音清脆响亮,九九挨了又不觉得很痛,刚好起到了提醒的作用。一下子收回目光,“咳咳,”他端起茶碗,掀开茶盖,鼻子凑到茶碗前,深深吸了口气,“好茶啊。”“……切!”三名女人异口同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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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这样的切声九九早已不痛不痒,他一边喝茶一边说:“逃兵山庄的陶大小姐今天在城东搭了座绣楼招亲,不去看看热闹?”“热闹!”女人们的眼睛一下变亮。“等等我,马上就去!”红娘边喊边跑,一转眼就上了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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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花团锦簇红绸飘飘的绣楼周围里三层外三层的满满是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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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竹楼下望进楼上影影绰绰的红纱里,依稀可以看见几个人影:坐在正中央应该就是艾陶陶艾大小姐,左右两边各站着一名丫鬟。三人就那么静静地或坐或站,任凭竹楼下喧声震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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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群中最惹眼的要数这群人了:嘴角含笑的蓝衫女子;浅紫衫女子满脸的兴奋难耐,揪着旁边深紫长袍的男子衣嗅唧唧喳喳个不停,该男子只露出无奈中带宠的笑容;另有一名白衣盛雪的清秀书生,扇着竹扇,东张西望;还有位没穿财神服、遮遮掩掩的胖财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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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哥,”白衣书生,即扮男装的红娘,斜睨了财神,九重天太守一眼,“你似乎不该出现在这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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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婚或未成年或年过半百的请自动离楼百步开外,你好象具备了其中第一和第三两个条件。”蓝衫女子潇潇接着说。财神的脸变得有些微青,一边眼神飘向紫袍男子方向,一边咬牙切齿:“我30未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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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衫女子小缨一见财神的眼睛转向自己身边的夫君时,立刻接嘴道:“你表看我爱爱,他是陪我的,对那绣球也没兴趣。倒是你,九九,居心叵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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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很有默契地一致点头。九九委屈地含着泪水:造孽啊,你们看热闹可以,我就不行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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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还不开始!”人群中有人大吼,引起了一阵骚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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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娘百无聊赖地左顾右盼,突然间,头定在一个方向,眼睛定在某一处:她看见了一个男人。该男人骑在马背上,黑带束发,一袭黑衣,窄袖宽袍,锦带系腰。眉入鬓角,鼻梁挺拔,眼神冷峻,唇微抿,隐隐散发出冷冽和不露自威的气势,该死地吸引住了红娘的目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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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似乎感觉到了某人的注视,马背上的男人对着红娘投来一束冷冷的目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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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全把注意力放在了黑衣男人身上,以致于红娘根本没注意到周围更盛的喧哗声,以及自己的手中多了一物后四周一下变得悄无声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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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黑衣男人扬鞭绝尘而去,四名黑衣随从紧随其后,红娘才回了神,“女人,”她转过头对着紫衫女子,严肃地说:“我看到了我最理想的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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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呃,”潇潇望了望红娘的怀里,“三三,你最好把你手里的东西处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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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东西?”红娘低头:“啊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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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颗红绣球赫然在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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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绣球为什么会这么轻?”红娘侧目问九九,九九一脸平静:“别做不负责任的人,认了吧。六扇门不会判定这场离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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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没结婚也。对了女人,你刚说的哪个男人?”小缨也回过神来追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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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还没等话说完,红娘已经被一群红衣家丁团团围住,“恭喜姑爷,请姑爷更衣,即时与大小姐成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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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等红娘挣扎,家丁们手脚利落地为红娘披上红袍,七手八脚地拥着红娘走向逃兵山庄,一路上喝声震天:“恭喜姑爷,贺喜姑爷!恭喜姑爷,贺喜姑爷……”根本不给红娘开口的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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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皆目瞪口呆:是不是太速度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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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到小缨等人回神过来奔向逃兵山庄救人时,看到的已是红娘被押着进行夫妻交拜的情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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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了,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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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炎热的夏天。走在道上,马蹄子都烙得生疼,就看见马儿们踢踢踏踏地蹦跶。这么热的天气,不适合念私塾,不适合休假,不适合在江湖上大江南北地跑。于是闲着的人就多了,聚在一块没事闹闹事,而这群闲人们好歹不歹地都选择聚在了八卦城。真热闹。


       红娘混进了香格里拉。观望着旁人伤感的演出,自己却一不小心入了戏。


       香格里拉是八卦城中最大势力集团,其名声远近闻名,门主孟浩然以霸道、花心而驰名八卦城城内城外。这样的男人是典型的让姑娘们又爱又恨型。听说爱慕他的姑娘集体站在赵州桥上能把赵州桥给踩跨,为他伤过心的姑娘的眼泪则淹死了好几只不幸的猫啊狗的。


       要说红娘是怎么跟香格里拉扯上关系的呢,这得追溯到几年前,红娘跟小缨正在浪迹天涯,不巧就遇上了这位变身为“剑偏锋”的花花大少。比较低调又貌不惊人的红娘自然是引不起其注意的,而较为活泼的小缨与之搭讪了几句就不幸地被他给盯上了。事情顺理成章地发展,该剑偏锋要求小缨做其情人,小缨也未拒绝,总之两人就是逢场作戏罢。那个时候呢,是红娘与孟浩然的首次接触。虽然说没什么实质上的接触。


       事隔多年。红娘来八卦城定居不久,孟浩然也回到了八卦城,又建立了香格里拉。住一个城里,多多少少地对孟浩然的事也了解得多了,越多则越有兴趣,越有兴趣则越有问题。时间一久,这红娘趁孟浩然来店里喝茶之际冷不防冒了句:“我有点喜欢你了。”而孟大少倒也处变不惊地微笑着回答:“谢谢你的错爱。”那微笑又炫得红娘心里一颤,话虽短小却有足够的杀伤力。事后红娘有些后悔,为什么没和孟浩然进行一场完整的“错爱”原版对话呢?


     “我们是不是好兄弟?”


     “是。”很快回答。


     “那我问你一个问题。


     “好。”笑。      


     “你爱不爱我?”


      笑容僵硬,良久又笑。“我说我不爱你,你信不信?”


    “不要拐弯抹角。”


    “那你呢?你……”


    “爱。”挑眉笑言,不容置疑。


      笑容保持在脸上,直到僵硬。


     “我对你永远不会说假话。”还是笑,真挚苦涩带着豁出去的绝望以及一丝期望。


      笑容敛起,表情严肃,转头沉思,再回头抿嘴,点头浅笑:“谢谢你的错爱。”


      不过要实现原版对话还有点难度。一呢他们不是好兄弟,准确来说那是红娘第一次以自己的身份与孟浩然谈话,二呢估计他们也不会浪漫到说出那样的对话,红娘还不够直白,孟浩然也不够认真。


      回忆是件漫长的事。话说如今。红娘做了逃兵山庄的姑爷后,这陶陶小姐发现红娘是个女人之时,不但没有发飙,反而兴高采烈的。想这陶陶小姐与红娘一样,都是视男人如敝履的独立女性(红娘有被刺激后看破红尘之嫌,陶陶则是性格使然),两人敞开心扉畅聊之后大有相见恨晚之意,两人一拍即和做了对同性鸳鸯。红娘照旧经营她的客栈,待陶陶家有事时则以姑爷身份出面解决。这样的日子倒也过得惬意。


      再来说逃兵山庄与香格里拉,两家都是八卦城的大户,难免在生意上和平时相处中发生点摩擦。日子久了摩擦也日益增大了,发展到了两家见面就开打的地步。身为逃兵山庄的姑爷,红娘自然有义务为逃兵山庄出头,陶陶也了然红娘的心思,顺水推舟地成全了红娘的心意:让红娘化装潜进香格里拉打探敌情。


      变身小丫头的红娘花了点时间获得了老管家的信任,一步一步地爬到了大丫鬟的地位,能近身伺候门主。于是红娘顺利地开始了她的间谍之路。


      这间谍当得可心酸了。看着意中人与别的姑娘打情骂俏还得维持笑脸侍奉着,连哭下都不成。偷偷送的东西被他不当回事地随意搁着,次数多了苦笑都省了。不过孟浩然似乎最近桃花运不怎么旺,也许也是因为他的花名太出名了,跟他调情的姑娘都像是做做戏罢了,无趣得很。


      在某个花好月圆的傍晚,香格里拉府来了位重要的贵客——有八卦城第一美女称号的唐嫣然小姐。孟浩然一改往日的不羁,彬彬有礼地接待唐小姐。看着这反常的正经,再呆瓜的人也明白其中的玄机。红娘不傻,想起曾听到过的流言,此刻的情景倒正好印证了流言一般。


      谈话的内容红娘已经不记得了。但月光不吝倾泻了一地的凉亭中,才子佳人郎才女貌,堪称璧人的印象却是深刻印在了脑海中。曾经沧海难为水至今柔情只对伊的情意轻易地感染了红娘这个外人。


      偷听果然不是件好事,既不是个道德的行为,也不能让偷听的人感到开心,尤其是对于容易入戏的女人来说。这是红娘做丫鬟的心得。



(七)


      犯煞了。



      最近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红娘从香格里拉做间谍回来以后的这几个月里失魂落魄了好长一段时间。好不容易心情平静了下来接受了现实,却事事不称心。


      拨着算盘,红娘心里认真思量着到底要不要去庙里拜拜。不由又觉着委屈:自己到底是犯到哪路神仙了,天妒人怨的。


      小二考状元去了,潇潇姐去外地深造了,八哥没了美女保镖不敢上街了,伤情师父迷上了打擂台,陶陶迁到了别地,小缨和紫函那对活宝又去行走天涯了。客栈里很清静,偶尔会小小地热闹下,不过多半是以拔剑相向出场一方收场。斗殴的对象往往是侨古老大和浪天涯对孟浩然。


      对于孟浩然的出现,红娘已经能平静对待了。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只怪花未落在流水尽头。所以,花随水逝无须流水用心承载也算是薄薄情缘一线。


      奇的是侨古老大和天涯,本来是见面分外眼红的仇人,却演变为惺惺相惜的友人,天涯甚至入了明教,而侨古老大也传了掌门之位于他。感情真的很微妙阿。


      感情确实很微妙。当收到小缨的飞鸽传书时,红娘更坚信了这一点。


      信中只有寥寥数笔:“我和紫函分开了。”字虽少分量却不小。从上面嗅出的咸腥味来判定,这信纸上至少能刮出两层盐。可想而知小缨双眼现在的惨状。


      立刻没有犹豫地,红娘关上客栈大门,在门环上挂上“暂不营业”的牌子,然后快马加鞭地向小缨此刻所在地——苗疆赶去。


      从八卦城到苗疆的途中的风景很美。红娘虽遗憾不能慢慢欣赏沿途风景,但还是坚定地马不停蹄地向苗疆奔去。颠簸了两天,终于到了苗疆的一个小镇上。


      牵着马,红娘在镇上的小路慢行。这里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因此在很多异族服饰中,红娘轻易地发现了那抹显眼的紫影,可惜毫无飘逸的气质可言。紫影的主人趴在桌上,右手还拽着一罐酒。


     虽然作好了心理准备,但看到小缨如此颓丧的样,红娘还是忍不住在心里问候了紫函的祖宗十八代。


     红娘坐下,无言地拍了拍小缨的肩膀。小缨猛地一抬头,看见是她:“女人……”声音慢慢哽咽,“他说我让他好累,他说他没爱过我……”“妈的,他就是犯贱,还能找到比你对他更好的人吗?”红娘爆了粗口,但听着小缨泣不成声,难得见她示弱的样子,红娘也红了眼眶,鼻头一酸,只能拿起桌上的酒罐猛灌。


    “再找他谈谈。”灌了良久,红娘开口说。“他说再考虑一个星期,然后给我答复。”小缨沙哑着声音。红娘看着她魂断欲绝的模样,也不知如何说好,就陪着小缨一起喝酒。


     夜黑了。红娘被小缨拖回了房间。很不幸的,红娘的酒量比小缨的浅得多,这陪酒人反倒成了喝酒人的负担。照顾好红娘,小缨和她躺在一块。红娘睡得倒是酣畅,她却又是一夜无眠。


     睁开眼,抚着微微昏沉的额,恍然想起本来的责任,红娘不禁懊恼:喝不了酒还沉不住气,该死。再来寻找小缨,她的眼下有黑晕,显然不像某人睡得跟某种动物一样。红娘起身,叹了口气,未开口,就听见小缨嘶哑的声音:“他说他父母不同意我们在一起,他妈妈给他另外找了媳妇。”沉默半晌,红娘说:“这显然像借口。”“我知道……可是我那么爱他,你知道的,我那样对他,他却厌烦我。”略微的哭腔,带着控诉,“他和我在一起的时候,还和别的女人有关系,凭什么,我那么爱他……”男人变心显然毫无道理可言。


      红娘陪小缨去了江南的某个小镇。紫函最新的红粉知己其中之一就在这个小镇的唯一的酒家里唱小曲。小缨包了唯一的雅间,点了这位姑娘的小曲。曲声平平无奇,姑娘也是普通,相貌平常,装扮却是当下时兴的所谓与主流不同的风格,气质上既无江南女子的温柔婉约,也无风尘女子该有的神秘气息。就红娘客观的看法,除非是饥不择食,否则正常的男人该不会对这样的女子产生多余的想法。红娘再次叹气,男人这种动物到底是怎么回事。


      离了那间酒家,小缨更不能释怀了,哼,唱小曲的。其实,当一个男人告诉你他爱上别人时,别去纠缠自己哪里不如她了,原因其实很简单,那男人就是不爱你了。身在其外的红娘看透了,小缨却是身在其中,因而不得知这简单的道理,或者说,她根本不愿意接受这样的现实。只是,如果一段感情不能善始善终,又何必让它折磨为他受苦的她。老天最擅长的就是开玩笑。


      小缨开始萌生了疯狂的念头——她要报复紫函。用什么方式呢?让他身败名裂,或者重新爱上你,然后再狠狠甩了他?红娘如是问她。小缨考虑过后,认真地问红娘:“让他身败名裂,有什么办法?”红娘无言,叹口气,默默地在心里拟定了一系列方案。


      方案毕竟是预期的,赶不上现实来得客观。紫函莫名其妙地回到小缨身边,而小缨也顺其自然地原谅了他。没有惊天动地轰轰烈烈的大桥段,他们就这样又在一起了,也许会一生一世,也许会生生世世。


      八卦城日渐冷清。红娘收拾收拾,带着与曾师侄孙的约定,离开了旧欢客栈,离开了八卦城。


     一切都好。面对着八卦城城门,红娘微笑着默念。


     而后掉头策马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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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城市足够大,大到可以容忍我的一切怪癖和习惯。
一会再来看

长了点?

若有人兮山之阿。。。。
好长。。。。。
编的小说哇

这个城市足够大,大到可以容忍我的一切怪癖和习惯。
掉头策马而去 - -
- -看头和看尾了哇。

这个城市足够大,大到可以容忍我的一切怪癖和习惯。
哪一年写的 写哪个朝代的
08年写的,写的以前玩的江湖,编的。

这个城市足够大,大到可以容忍我的一切怪癖和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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